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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举办福州大学第十一届青年教师“最佳一节课”竞赛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9-05-0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部门工会:

为了进一步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特别是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牢固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让青年教师在教学实践中增长才干,展示才华,促进交流,选拔优秀,为优秀青年教师成长营造良好氛围,决定在本学期开展福州大学第十一届青年教

师“最佳一节课”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资格:

1、参赛教师应为我校本科教学主要课程(课时至少达30学时以上)的主讲教师。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3、在历届“最佳一节课”竞赛中已获得一、二、三等奖的教师一般不再参赛。

二、竞赛形式:

1、初赛: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在学院范围内开展选拔赛,在此基础上每个学院推荐一名教师参加学校的决赛。未经学院选拔者,不获得决赛资格。2、决赛:采取学生网上评分、督导组随机听课测评与“模拟课堂”现场评分三者相结合的办法,成绩分别以10%、30%、60%的权重计入决赛成绩。随机听课成绩80分(百分制)以下者不得进入最后“模拟课堂”环节。三、竞赛时间:

1、初赛:各学院初赛在本学期自行完成。各学院参加学校决赛教师推荐的报名截止时间为7月5日。2、决赛:9月1日-10月31日为评委随机听课测评时间,“模拟课堂”环节初定于11月份上旬(具体时间见决赛通知)。四、竞赛要求:

1、平时上课效果良好,课堂教学组织合理,逻辑严谨,重点、难点突出。

2、以教学方法改革为重点,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积极思维,师生互动。3、注重理论联系实际,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能力。

4、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适应学校教学改革的需要和学生的特点,鼓励教学创新,推广科学先进的教学方式、方法与手段。

3、“模拟课堂”环节要求参赛教师上交一份40分钟课时的参赛教案及讲稿。由评委组长现场指定其中一个章节内容授课。评委根据参赛教案、课堂教学能力、教学表现和仪容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五、奖励办法:

1、本竞赛设个人一、二、三等奖各若干名,奖励名额根据参赛人数和比赛质量决定。学校为获奖者颁发证书和奖金。竞赛成绩可作为校教学优秀奖评分依据。

2、本竞赛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评选标准:(1)学院党政工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初赛有竞赛通知、竞赛结果公示、活动报道及其他相关信息;(2)广泛动员组织全院青年教师踊跃参加,本单位青年教师参赛比例应达70%以上;(3)所推选

参加决赛的选手在竞赛中表现突出。

附:第十一届青年教师“最佳一节课”竞赛报名表

福州大学 教务处

工 会

二○○九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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