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关于《军委装备发展部信息系统局2017年第一批军民融合研究项目指南发布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4-24    浏览次数:

各相关学院(单位):

    军委装备发展部信息系统局2017年第一批军民融合研究项目指南发布公告,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www.weain.mil.cn) 公布,请各有关学院(单位)上网查询并持续关注。需要申报的学院与单位请与福州大学科技处林巍老师联系,联系电话:22865523

 

 

 军委装备发展部信息系统局2017年第一批军民融合研究项目指南发布公告

 

       根据有关工作安排,军委装备发展部信息系统局于2017年4月21日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采购需求”栏目“预研”板块发布了2017年军民融合研究项目指南9条需求信息(公开4条,涉密5条),邀请国内相关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要求

1.申请人应当是申报项目的实际负责人,限1人,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并具备相关研究的经历。申请人同年申请及承担的军民融合项目数量不超过3项,申请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项目建议书原则上应涵盖指南发布条目的研究目标和内容。鼓励科研院所、院校、企业等以团队攻关形式,根据各自专业特长联合申报项目,联合申报项目单位原则上不超过3个。
 

3.在站博士后、正在攻读研究生学位以及无工作单位的科研人员不得作为申请人进行申请。
 

4.申请的研究项目应满足指南需求信息所列研究目的和内容、主要指标、进度、成果形式要求;申报经费原则上不超过需求信息所列的经费限额,具体支持经费通过竞争择优和审查确定。
 

5.不受理因学术不端、科研诚信不佳、重大失泄密等问题进入黑名单,尚未解禁的申请人和申请单位。
 

二申报材料要求
 

(一)申报材料

1.集中受理时提交:

(1)《项目建议书》(盲审用)纸质9份,A4纸双面打印(格式见网站附件1)。
 

(2)《申请单位信息表》纸质1份,A4纸打印,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团队所有单位均提供,格式见网站附件3)。
 

(3)申请涉密信息的申请人,需提交申请单位保密资质复印件1份,A4纸,加盖申请单位公章(须与保密资质单位名称一致);如保密资质的单位名称与《项目建议书》、《申请单位信息表》不一致,须提供证明材料。
 

(4)光盘1份,内含《项目建议书》(盲审用)word文件、《申请单位信息表》word文件、申请单位保密资质扫描件jpg文件(仅申请涉密项目提交)。
 

2.会议评审时提交:

(1)《项目建议书》(会议评审用)纸质15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格式见网站附件2)。
 

(2)《申请单位信息表》纸质1份,A4纸打印,加盖申请单位公章(团队所有单位均提供,格式见网站附件3)。
 

(3)《经费概算书》纸质15份,A4纸双面打印,封面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格式见网站附件4)。
 

(4)光盘1份,内含《项目建议书》(会议盲审用)word文件、《经费概算书》word文件。
 

(二)电子版文件命名规则

1.项目建议书电子版命名规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请单位简称-建议书。(盲审材料不包含申请单位全称)
 

2.经费概算书电子版命名规则: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申请单位简称-经费概算书。
 

3.申请单位信息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请单位简称-信息表。
 

4.保密资质电子版命名规则:申请单位简称-保密资质。


 

(三)注意事项

1.《项目建议书》(盲审用)不得体现任何单位或申报人信息。
 

2.《项目建议书》、《经费概算书》填写的编号、名称与指南需求信息一致。
 

3.《经费概算书》两个模板选择一个填写。多个单位联合申请(参研而非外协)承担一个项目的,填写联合申报模板(责任单位填写责任单位总概算书,各承研单位填写参研单位概算书);一个单位独立申请承担一个项目的,填写单独申报模板。
 

4.刻录的光盘应确保在WINDOWS XP系统可读。


 

三问题答疑
 

分为申报材料和申报要求答疑、技术答疑两阶段。
 

(一)申报材料和申报要求答疑

申报材料和申报要求答疑请致电联系人:马满仓 电话:13691130188。
 

答疑时间:2017年4月26日-5月2日(8:30-16:30)。
 

(二)技术答疑

技术问题采取现场集中答疑方式。申请单位参会人员须携带单位证明或介绍信,经核查登记后方可进入会场。
 

答疑时间:2017年5月4日-5月5日(8:30-16:30)。
 

答疑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天利大厦(大成路7号)。
 

四申请受理
 

本次发布的指南条目不进行网上对接,采取现场集中受理,非现场申报不予受理。现场集中受理的同时完成申报材料的形式审查,以下情况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
 

1.申报材料不齐全;

2.申请项目的编号、名称与需求信息不符;

3.申请人上报的盲审材料中涉及申请单位及申请人信息的;

4.未按要求加盖申请单位公章,或公章与申请单位不符;

5.其他明显不符合格式要求的情况。
 

现场形式审查未通过的申报材料,可修改后在项目受理期内再次提交,超过受理期限不予受理。
 

受理时间:2017年5月11日-5月12日(8:30-16:30)。
 

受理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天利大厦(大成路7号)。
 

五评审与结果反馈
 

1.项目择优评审分为盲审和会议评审。
 

2.每个公开指南和涉密指南信息,超过6个申报单位(联合申报的视为一个单位)的项目需进行盲审,不超过6个的直接采用会议评审方式。
 

3.盲审采取专家书面评审方式,申请单位不到现场答辩。对通过盲审的单位将另行通知后续会议评审的时间安排及要求。
 

4.会议评审采取现场答辩方式,申请单位须到现场答辩,采取专家打分形式择优推荐拟立项单位。
 

5.会议评审后,入围候选单位信息将在全军武器装备采购信息网公示,时间为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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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信息系统局

二〇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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