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你单位承担的福州大学科技发展基金项目已到了(或超过)计划完成年限(项目清单附后),根据《福州大学科技发展基金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请通知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对照原《申请书》和《合约书》的研究内容、技术指标和成果提供形式等,及时办理项目总结(或鉴定)有关手续。相关要求如下:
1、请各项目负责人认真填写并打印《福州大学科技发展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总结》(以下简称《工作总结》),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并在“院、系基层单位学术委员会对项目完成质量、学术水平的评价”栏签字、盖章后于12月24日之前交到校科技处(怡山校区行政楼318室)。《工作总结》中“福州大学科技发展基金资助项目科研成果目录”里所罗列出的成果,均要提供证明材料;
2、请项目负责人在“项目负责人签字”处签字;
3、《工作总结》中“财务决算表”请项目负责人在校园网计财处网页上查询后,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报,并将经费卡号码用铅笔填写在空白处;
4、若课题组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期结题,需填写《福州大学科技发展基金资助项目年度执行情况表》,并于12月20日之前提出书面的延期申请报告,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交校科技处;
5、没有按时办理总结(或鉴定)手续且未提交延期申请报告的项目将视为自动中止课题;
6、表格不够填写,请自行加页;
7、有关表格可从校园网上下载:
点击校园网→管理机构→科技处→资料下载→福州大学科技基金……
8、联系人: 邱启荣 电话: 87893115(O)
电子信箱:qqrkyc@fzu.edu.cn
附件:2007年福州大学科技发展基金项目拟结题项目清单
福州大学科技处
2007年12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