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转发关于2017年高层次人才科研绩效工作量上报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8-04-25    浏览次数:

各有关学院、单位:
现将2017年高层次人才科研绩效工作量分值材料下发,请各单位抓紧落实、积极组织核对及专项补充申报工作。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量申报流程
    本次申报(项目、论著、获奖、专利、标准、优秀建议采纳类别)采用简易申报方式,在附件1-1(理工)、附件1-2(社科)清单中出现的,不再重新申报。
申报流程:
(1)高层次人才核对清单明细和分值(理工类见附件1-1;社科类见附件1-2);
(2)如有问题,填写申报表(理工类见附件2-1;社科类见附件2-2)增补或修正信息,报送学院,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学院审核汇总后,将签章的各类别增补或修正申报表(不含已有信息)(纸质版一式1份)提交科研处,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一式1份);
(4)科研管理部门审核,反馈学院。学院无异议后,修正申报表电子清单(不含已有信息),发送科研处修正分值。
(5)科研管理部门将全校最终清单下发学院,学院再次核实本单位所有信息,无异议后打印本单位各类信息清单并签章后交给科研管理部门存档。
、相关说明
1、本次高层次人才科研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仍实行《福州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福大人〔2017〕116号)中的有关规定,以便与全校非高层次人才执行标准一致。同时,结合《福州大学科研工作考核与奖惩试行办法》(福大人〔2018〕6号)对高层次人才实行超额业绩奖励
2、高层次人才目前各类科研工作量分值计算范围与依据:
理工附件1-1,社科附件1-2中的高层次人才的项目、获奖分值是基于2018年初已审核的项目、获奖绩效工作量清单;
高层次人才论文、专著分值是基于认领过的中信所2016年SCIE、EI检索目录(见附件3)以及2018年初已申报的一类核心论文、合作论文、专著清单(可在科研秘书处查询初轮申报反馈清单中高层次人才有效成果三角尖记录),同时将已被普通教师算分、重复论文、往年已奖励论文、明年SCIE奖励分值更高的EI论文、不符合奖励类型的论文排除(由于算2016年论文,所以论文类别严格按中信所执行,不在清单内的2015年SCIE成果就不予计算);
高层次人才专利、标准、优秀资政建言清单以科研管理部门提供为准。
3、选择不享受年薪的高层次人才不参与本次高层次人才超额绩效核算。对于已经算过业绩的成果不纳入本次高层次人才超额绩效核算范围。
4、请各位高层次人才对各类科研工作量进行核算,在清单内的成果务必不要重复申报,向本单位科研秘书反馈无异议即可。
    5、数计学院老师申报截止日期:201851材料电子sjkyb@fzu.edu.cn邮箱,纸质材料请交到学院218办公室。申报时间紧,请各单位抓紧时间认真组织申报,逾期及漏报材料均不予办理。
    6、联系方式及报送地点:
理工类:陈慧敏(22865529,kycchenhm@126.com),行政北楼科技处东-312学术交流办公室
社科类:黄瑞枫(22865053,skchrf@fzu.edu.cn),行政北楼社科处东-320
 
附件:
福州大学科技处
福州大学社科处
2018年4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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