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制度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3-11    浏览次数:

 
民主生活会,是指党员领导干部召开的旨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活动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是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依靠领导班子自身力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重要方式。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党员领导干部还应当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过好双重组织生活。
2016年12月23日,中共中央印发了《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又一重要成果,为新形势下开好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
组织生活会,是党支部或党小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生活会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
虽然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都是党的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且二者都要运用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方法,但两种生活会从内容到形式都存在明显区别。
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的区别之一,便是召开时间不同——组织生活会每季度或半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
二者的另一个重要区别是参加人员不同。组织生活会的参加人员是党支部(党小组)的全体党员,包括上级领导干部;而民主生活会对参与者的限定为县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规定》对“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一词的解释是:“县以上党的各级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常务委员会委员,工作委员会委员,党组(党委)成员,以及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各部门(含人民团体)的党员领导干部。”
此外,在作用发挥方面,二者也各有分工。组织生活会的主要作用是统一党员的思想,增强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党员中的领导干部一般会带头发言并反躬自省,目的是找出问题、共同进步;民主生活会则以提高领导班子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为定位,遵循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基本原则,着力加强领导班子的团结统一和思想作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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