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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福州大学第七届六次教代会代表提案征集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3-03    浏览次数:

    接学校通知,今年学校教代会不换届,所以不改选教代会代表,今年学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已开始(3月23日截止),请我院校教代会积极撰写提案,于3月22日前将代表签字好的提案交到院办主任处,或发邮件到:JHCHEN@fzu.edu.cn。提案表格在本通知的附件中。详见下列校工会通知。                                                      院工会      2012. 3。3
 
各教代会代表团、各部门工会:
我校第七届教代会第六次会议将于4月上旬召开。教代会提案是全校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重要形式,努力为学校改革发展建设集思广益、献计献策,是学校工作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重要渠道和具体体现。为了认真做好本届教代会提案工作,提高提案质量,现将本次教代会提案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时间:2012年2月27日—3月23日
二、提案征集要求:
1、提案是教职工通过教代会直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形式。各代表团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布置落实好提案征集工作。
2、教代会代表应认真履行代表职责,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在撰写提案前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综合分析,保证提案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行性,力争撰写出质量较高的提案。
3、根据《福州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规定,教代会代表应围绕学校各项工作以及与教职工利益相关的事项提出提案。
4、代表提案必须一事一案。对“一案”几事同时涉及多个部门提案的,视为无效提案。提案应在教代会筹备领导小组统一印发的提案表上书写,一式两份。允许另附页补充。
5、每个提案由3名以上正式代表联合签名提出。其中1人为主提案人,其余为附议人。
6、提案征集的内容:
(1)有关学校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建议和方案
(2)涉及学校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学校教职员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要事项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为不合格提案,不列入提案范围:
①不符合党和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问题;
②不属于本校职权范围内的问题;
③纯粹属于个人的具体问题;
④内容空泛、不切实际、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
三、各代表的提案交本代表团汇总,由各代表团秘书或部门工会主席于2012年3月23日前送交校工会办公室。联系人:饶春华,电话:87893323。
 
 
 
                              福州大学工会
                            2012年2月27日

附件:

福州大学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空).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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