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大学数计学院迎新春拔河比赛
为欢度新春,丰富教职工的业余生活,院工会决定2008.1.17(星期四)下午3:00在怡山校区(老校区)田径场内进行拔河比赛,并选出优胜队伍。通过比赛增进友谊,增强凝聚力,体现老师积极向上精神风貌,展现园丁风采(拔河比赛结束后,5:20在牡丹大酒楼会餐,请全院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临时工工会会员准时参加!)。
一 、队员人数的规定: (1) 以工会小组为单位,每个单位一个参赛队。每个拔河队的上场比赛队员至多8人,(女性至少2人)。替补队员男女各1 名。
(2) 各参赛队的队员必须是本工会小组成员。 (3) 如果对队员资格有争议时,必须听从裁判裁定。
二 、比赛规则
(1)各代表队采取现场抽签决定赛程。
(2)比赛分淘汰赛、半决赛和决赛等三个赛程。
(3)淘汰赛、半决赛采用一局比赛决胜负的方法、决赛采用三局二胜法。
(4)半决赛产生并列第三名;决赛产生第一、二名。
(5)胜负判定以绳子的中心记号,被拉到远端的4m线,即绳子移动4m为胜负之判定,限制时间为2分钟,以绳子中心记号区的位置判定胜负。
(6)若代表队在比赛开赛后10分钟还未到现场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三 、比赛要求及注意事项(1)为避免损伤,要求运动员穿长袖运动衫、长裤子、平底胶鞋,不准带手套,穿钉鞋。
(2)必须听从裁判员的裁判及工作人员的指挥,遵守比赛纪律,友谊第一比赛第二。
(3)选手的替补:各队替补队员仅限2名(男女各一名),选手替补必须在出赛前提出,并在登记替补队员中替补。每局间替补由各队负责人向主裁判提出申请,经过主裁判确认后才能替补,提出替补申请必须在前一局比赛后马上提出。比赛开始、主裁判发出「举绳」口令之后,不能替补。
四.裁判人员: 主裁判:郑爱明
裁判员:陈展飞、鲍星华
附:
数计学院拔河比赛安排表
A B C D EFGH I JK
冠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