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发布日期:2008-10-13 浏览次数:
关于给予黄土城同学通报批评处分的决定
黄土城,男,1986年12月出生,福建省南安市人。现为06级校基础综合班学生,学号:110600713。该生于2008年9月期间擅自离校,夜不归宿。
鉴于该生所犯的错误,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根据《福州大学学生安全管理规定》第三章第八条:(七)不得擅自离校,夜不归宿;违反上述条款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触犯法律的,按国家法律法规处理。经研究决定,给予黄土城同学全院通报批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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