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重申规范我校承担国家、省、部委各类科研项目经费
各有关单位:
随着学校科研事业的发展,我校承担国家、省部委的各类科技项目不断增多,随之而来的科研经费大量增加。在项目的实施中,目前发现着科研经费开支中存在一些不规范的开支。主要是项目不按照科研项目审批时订立的《任务书》或《合同书》等预算支出,存在大量节留和预算外开支。例如:现在福建省科技厅下达的各类项目,在年度执行检查、项目结题时《决算表》以及项目完成的审计都要求严格按预算执行,超出预算的不予认可。在执行中,目前学校已出现项目结题时《决算表》不合格,项目完成其结余经费数额较大,且已有项目结余经费被要求收缴。
因此,学校再次重申,我校承担的国家、省部等各类科技项目,经费开支严格按预算安排使用,项目完成后不能有较多的节余经费,有重大调整的预算,按规定报批。望各项目组严格执行。
校 科 技 处
2011年月11日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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