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关于横向项目经费管理的相关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1-13    浏览次数:

各单位、各横向项目负责人:
近期我部已升级财务管理系统,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升级的财务管理系统已启用项目经费卡,请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人(由项目负责人写一个委托书)前来领取。每张经费卡可容纳16个项目,多于16个项目的发放两张,第一次发放免工本费。请项目负责人妥善保管好项目卡,每次报帐时请出示。项目卡丢失再补办时,将从项目经费中每张收取工本费30元。
二、接税务通知,从2012年开始,不再向我部门提供劳务发票(我部不能代开劳务发票)。领取临时雇用人员报酬的,按以下程序办理:
1、请到“福建地税网上办税系统”(网址:http:/218.66.6.161/etax2006)下载“同一付款方批量申请窗口代开模板”填写。填写要求:身份证号码必须是文本格式,申请开票金额必须是数值格式,格式不符的,系统将无法导入,必须认真填制表格;
2、开票时要求提供以下材料:
(1)付款单位证明:加盖公章,内容包括收付款双方全称及地址、电话,具体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时间等;
(2)收款方报告:内容同证明,单位应加盖公章,个人应签名;
(3)收款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电话;
(4)相关经济业务合同复印件。
请自行到鼓楼地税局(津泰路)办理劳务发票,我部按发票实际金额报销。
三、凡聘请校外退休人员需领取报酬的,经费一律打入项目负责人的银行卡,由项目负责人负责发放。
 
科技开发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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