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申报国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高新领域2014年备选项目的通知》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根据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2014年备选项目征集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备选项目申报有关说明” (以下简称“说明”)及新材料、交通、先进能源、先进制造、信息、地球观测与导航等领域等6个工业高新技术领域2014年度备选项目征集指南(详见科技部网站通知通告栏HTTP://www.most.gov.cn)征集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
申报要求:
1、各申报学院于4月27日前将申报项目简介(含申报类别、项目名称、主要研发内容、合作单位等)用电子邮件发送我校科技处(kych@fzu.edu.cn),学校汇总后转发给福建省科技厅高新处审查备案。
3、各申报单位按项目征集指南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可从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网站(
HTTP://program.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暂不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书打印一式6份(联同电子版)报科技处,学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材料由学校于5月7日前汇总上报(含电子版)至省科技厅高新处。福建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预审,择优推荐。
4、省科技厅对列入择优推荐的项目清单我厅将通知各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说明》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将网上生成的推荐书(电子版)打印一式4份(2份报科技部高新司,1份省科技厅留档)于6月1日前报校科技处,学校审核盖章后报省科技厅。
校科技处
2013年4月22日
附:
关于组织申报国家科技计划(863计划、支撑计划)工业高新技术领域2014年备选项目的通知
闽科高函〔2013〕49号
各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主管部门、有关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福州、泉州、莆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近日科技部发布了“国家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2014年备选项目征集指南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备选项目申报有关说明” (以下简称“说明”)及新材料、交通、先进能源、先进制造、信息、地球观测与导航等领域等6个工业高新技术领域2014年度备选项目征集指南(详见科技部网站通知通告栏HTTP://www.most.gov.cn)。现将该《说明》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说明》和上述6个技术领域2014年度备选项目征集指南的要求,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科技部有关规定,工业高新技术领域2014年度国家科技计划备选项目(以下简称备选项目)采取限额推荐方式进行征集。我省(不含厦门市及厦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可推荐9项(包含福州、泉州和莆田3 个国家高新区各1项)。我省除厦门市及厦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外的备选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由省科技厅负责。
二、各企业申报备选项目按照属地原则归口所在地设区市科技局审查推荐,为避免同一项目重复推荐,福州、泉州、莆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推荐项目分别由福州市、泉州市和莆田市科技局汇总推荐,市科技局在推荐项目清单备注栏中标明;省(部)属科研单位申报备选项目由其主管部门审查推荐;高等院校申报备选项目由本校审查推荐。各推荐单位不限推荐名额,我厅将按照科技部推荐限额,对经各推荐单位推荐的项目择优向科技部推荐。
此次项目组织、申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开展项目组织和推荐工作。
三、申报流程:
1、各申报单位要认真研读科技部《说明》和相关领域的项目征集指南,严格按项目征集指南中规定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向,选择相应的项目类型组织申报。
2、各申报单位于4月29日前将申报项目简介(含申报类别、项目名称、主要研发内容、合作单位等)用电子邮件发送我厅高新处和推荐单位,以便管理部门掌握申报动态。
3、各申报单位按项目征集指南要求,认真填写推荐书(可从国家科技计划申报中心网站(HTTP://program.most.gov.cn)相关专栏下载),暂不进行网上申报,推荐书打印一式5份(联同电子版)报送有关设区市科技局、省直有关主管部门、高等院校(以下简称推荐单位)初步审查。推荐单位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进行初步审查,审查通过的材料由推荐单位于5月8日前汇总上报(含电子版)至省科技厅高新处。省科技厅将组织专家进行预审,择优推荐。
4、列入择优推荐的项目清单我厅将通知各推荐单位。各推荐单位组织项目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说明》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申报。项目申报单位将网上生成的推荐书(电子版)打印一式3份(2份报科技部高新司,1份省科技厅留档),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后送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于6月3日前送达省科技厅。
四、申报要求:
1、鼓励我省申报单位向国内相关领域的优势单位或行业协会引进科研成果和科研团队并联合申报,我厅将予以优先推荐。
2、未经推荐单位推荐及在申报截止日后上报的材料将不予受理。
3、申报材料送达地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科技大厦1207室省科技厅高新技术与工业科技处,邮编350003
省科技厅高新处联系人: 刘璐雯、王志锋
联系电话:0591-87881523、87881686
附:
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备选项目申报有关说明》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3年4月18日
附件:
科技部《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领域备选项目申报有关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