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科技部征集中波(半)、中塞(尔维亚)、中马(其顿)科技合作委员会例会交流项目的通知》和《关于征集2017年度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接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科技部征集中波(半)、中塞(尔维亚)、中马(其顿)科技合作委员会例会交流项目的通知》和《关于征集2017年度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的通知》的通知”,现转发给你们,请积极组织申报。
附: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征集中波(兰)、中塞(尔维亚)、中马(其顿)科技合作委员会例会交流项目的通知
2、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17年度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的通知
校 科 技 处
2017年2月14日
附:1、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转发科技部征集中波(兰)、中塞(尔维亚)、中马(其顿)科技合作委员会例会交流项目的通知
闽科外函〔2017〕16号
各有关单位:
接科技部国际合作司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三十六届例会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塞尔维亚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三届例会议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马其顿共和国科学技术合作委员会第四届例会议定书》,拟于2017年分别召开中波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37届例会、中塞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4届例会、中马政府间科技合作委员会第5届例会。现开始征集相关例会交流合作项目建议。
《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波(兰)、中塞(尔维亚)、中马(其顿)科技合作委员会例会交流项目的通知》详见http://www.cistc.gov.cn/introduction/info_4.asp?column=375&id=92105。
请申报单位填写“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基本信息表”,中马(其顿)例会交流项目于2017年3月10日前,中波(兰)、中塞(尔维亚)例会交流项目于2017年4月24日前将“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 (一式3份)报送至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并将“科技例会交流项目申请表”和“项目基本信息表”的电子版发送至lilydl_dai@qq.com,邮件主题请分别注明“申报中波塞或中马科技例会交流项目”。
联系人: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戴东莉
电 话:0591-87882587
地 址:福州市北环西路108号,邮编:350003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2月13日
附:2、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17年度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的通知
闽科外函〔2017〕15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17年度中国亚太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的通知》(国科外便〔2017〕第9号)转发给你们。
根据通知要求,请有意向申报的单位于2017年2月17日前将纸质材料一式4份及电子版材料(光盘)2份,报送至省科技厅对外合作处。
附件: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2017年度中国亚太
经合组织合作基金项目的通知(国科外便〔2017〕第9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7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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