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资助省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06-08    浏览次数:

各位系、研究所老师:
 
     您们好!“转发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资助省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因每个学院限报1项,数计学院的申报者请于2017年6月13日前将申请书的电子版发至sjkyb@fzu.edu.cn。学院通过专家评审确定出现名额,过期不予受理。请大家互相转告,谢谢!  
 
                                                  院科研办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2017年省属高校科研课题(“JK类”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资助省属高校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请参照通知认真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省属高校科研项目采取限额申报方式,教育厅共分配给我校6个名额,每个学院限报1项,请各学院择优组织推荐;
二、申报条件
1.项目第一负责人必须是我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2.已承担省部级(含)以上项目或福建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重点项目、资助省属高校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不能申报;
3.中、初级职称申报者申报时应附上高级职称专家的推荐意见。
4.项目申请人应以各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为依托,优先支持产学研用紧密结合,有一定转化背景的项目。(备注:省部共建能源与环境光催化国家重点实验室、离散数学及其应用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制造福建省高校工程研究中心 、福建省电器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生态环境材料先进技术福建省高校重点实验室 等平台因在上次申报中均已获批项目,本次不再参与申报。)
5.优先支持申报过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项目申请人
三、申请书填报注意事项:
1.严格按《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中的填表说明进行填写;
2.“经费预算”栏中“申请教育厅资助合计”为5-6万,“学校配套”按教育厅资助1:0.5填写,另外请各学院(单位)按教育厅资助1:0.5配套或由相关平台、团队、课题组自筹。项目间接费中“承担单位直接为项目服务的管理人员费和其它行政管理支出”只填申请教育厅资助经费的8%,“现有仪器设备和房屋的使用或折旧费”不填;
3.项目执行期为3年,即:2017年7月—2020年6月。
四、各学院(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
1.《福建省教育厅科技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2.《2017年JK类项目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纸质版一份,需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3、科研项目(应用研究系列)申报简明表(见附件4,由项目申请人填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五、申报截止日期:2017年6月15日(周四),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六、校科技处联系人
周欣荣 电话:22865525 邮箱: fdkjcxm@126.com
办公地点: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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