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转发关于组织申报二OO六年省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6-04-10    浏览次数:

各学院:

接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产学研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申报二OO六年省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

的通知”(闽经贸技术〔2006〕180号)的通知,现将该《通知》转发给给你们,请组织申报。

有关资料及表格可上http://www.fdkf.cn下载

联系电话:87893146、83713631

E-MAIL:fdkf@fdkf.cn

福州大学科技开发部

二OO六年四月七日

关于组织申报二OO六年省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的通知

闽经贸技术〔2006〕180号

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产学研办,省直有关部门,省内各高校、科研院所,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七届十次全会精神,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

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鼓励产学研联合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技术和能够提升

产业技术水平的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现将组织申报2006年省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重点

(一)产学研联合建立行业性或区域性的技术创新服务平台;重点产业集群龙头企业同高等院校或科研单位共建的

研发机构;6个已认定的省级行业技术开发基地承担的行业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开发和推广应用项目。

(二)产学研联合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技术,或能带动我省重点产业技术升级的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的

开发项目。

(三)生物及医药、新材料的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重点支持已取得临床批件和已获得新药证书、具备产业化条件

的开发项目。

(四)2005年省塑胶管材行业产学研现场会重点签约的技术创新项目。

二、申报条件

1、项目承担单位必须具备项目研发的基本设施和条件;

2、项目资金已落实,包括企业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等;

3、项目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或行业推广应用前景,具有示范带动效应。

三、申报要求

1、申报程序

企业向所属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或产学研办申报项目。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或产学研办汇

总后向省省经贸委、省产学研办推荐。省属企业可直接向省经贸委、省产学研办申报项目。

2、申报方式

本年度省产学研联合开发项目继续采取书面申报和网上申报相结合的方式。书面申报由企业编制《福建省产学研项

目资金申请报告》(可上网下载)并提交给所属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或产学研办。网上申报由企业登录

福建技术创新信息网的“网上办公系统”报送。

3、申报时间

请各设区市经贸委(经委、经发局)、产学研办于4月30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及各项目的书面申报资料一式三份

报送省经贸委、省产学研办。

福建省经济贸易委员会

福建省产学研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ОО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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