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科(2006)17号
关于组织申报教育部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预通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教育部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一、申报奖励的种类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设四个奖种,分别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奖)和专利奖。设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两种奖项,一等奖金2.5万元、二等奖金1万元。二、申报条件1、凡申报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在网络申报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3.0(校园科技网—科技成果)录入内容,导出文件发送到chengguo@cutech.edu.cn,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两份上交科技处,并将成果登记费(成果登记费=项目的完成人人数*35元/人)划转到下面的账户上,并注明“2006年度福州大学(项目名称)成果登记费”:开户名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帐号:1370115160100071322、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05年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3、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4、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申报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5、申报专利奖的项目,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6、所有申报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申报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填写。三、申报截止时间1、此次申报实行网络申报,7月15日后教育部将申报系统上网,具体通知届时请登录www.cutech.edu.cn,网络申报截止9月4日。2、申报材料5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及申报项目光盘于9月8日前上交科技处。四、交纳评审费每一申报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转至上面登记费的帐号。请有申报的老师,尽快进行成果登记,并与科技处联系,上网查看教育部正式通知。教育部联系人:万猛(奖励)王超(登记)联系电话:010-62514694、58421761校科技处联系人:陈丽贞联系电话:87892452(O)13110634855校科技处二OO六年七月六日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教育部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申报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一、申报奖励的种类200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设四个奖种,分别为: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奖)和专利奖。设为一等奖和二等奖两种奖项,一等奖金2.5万元、二等奖金1万元。二、申报条件1、凡申报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的项目须在网络申报截止日期前在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成果专利处办理科技成果登记。下载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3.0(校园科技网—科技成果)录入内容,导出文件发送到chengguo@cutech.edu.cn,打印《科技成果登记表》两份上交科技处,并将成果登记费(成果登记费=项目的完成人人数*35元/人)划转到下面的账户上,并注明“2006年度福州大学(项目名称)成果登记费”:开户名称: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开户银行:广东发展银行北京中关村支行帐号:1370115160100071322、申报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论著必须是2005年10月底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对涉及与国外合作完成的研究项目,应当由国外合作者或机构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该项研究中的学术贡献。3、申报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获授权发明专利。对于未授权发明专利的,需按照技术发明奖要求进行查新,并通过鉴定。4、申报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一年以上并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其中申报推广类的项目,需实际应用三年以上或获得部委(省)级(含)以上奖励满二年且其后推广工作突出。5、申报专利奖的项目,应为已获授权发明或实用新型的单件专利,经实施后,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6、所有申报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一份原件),并按申报书中的各项要求一一填写。三、申报截止时间1、此次申报实行网络申报,7月15日后教育部将申报系统上网,具体通知届时请登录www.cutech.edu.cn,网络申报截止9月4日。2、申报材料5份,其中一份为原件及申报项目光盘于9月8日前上交科技处。四、交纳评审费每一申报项目需交纳项目评审费300元,转至上面登记费的帐号。请有申报的老师,尽快进行成果登记,并与科技处联系,上网查看教育部正式通知。教育部联系人:万猛(奖励)王超(登记)联系电话:010-62514694、58421761校科技处联系人:陈丽贞联系电话:87892452(O)13110634855校科技处二OO六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