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关于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6-09-2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全国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2006年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我校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材料课题申报所需要的各项材料,包括申报通知、课题申请书、课题指南等可登录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的网站下载(全国教育科学规划办网址:http://onsgep.moe.edu.cn)。二、申报资格1.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不具备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须有两名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同行专家书面推荐。2.申请人只能申报一个课题。以往承担的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必须已按规定结题,未结题者不能申报。3.青年课题的申请人和课题组成员年龄均不得超过40周岁(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三、申报要求1、请申请者认真阅读有关申报通知和申报注意事项。2、申请书中的单位意见和省级教科所意见请根据提示一并填写完整后复印。申请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复印,中缝装订,一式7份,活页5份夹在一本申请书内。申请书的电子文本请发至kycs@fzu.edu.cn。3、我校受理截止日期为9月28日,逾期不再受理。4、联系人:江永真联系电话:87893101。科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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