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关于推荐新一届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07-04-10    浏览次数:

各校一级学院:根据《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福大科字[2002]45号)的有关规定,上一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2002年10月17日成立,福大科字[2002]45号文)任期届满,拟成立新一届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1、本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原则上采取各单位(指校一级学院,以下同)限额推荐的方式。2、现任校党委书记和校行政领导,“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级(含省部共建)和通过验收的省级科研机构负责人,校科技处、研究生处、教务处和人事处处长,图书馆馆长均为当然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以上人员不重复),均不占各单位委员候选人的推荐名额。3、各单位推荐的委员候选人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 1948年1月1日以后出生;(2) 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且在国内同行中享有较高学术声誉的教授(或研究员);(3) 本单位相关学科的学科带头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点的单位所推荐的候选人同时应是博士生导师;(4) 经各单位学术委员会全体委员的会议讨论产生。4、综合考虑各单位的师资规模和学科差异,各单位推荐的委员候选人名额如下,超过限额视为自动放弃。化学化工学院2名,数学与计算机学院2名,土木工程学院1名,建筑学院1名,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1名,机械工程及自动化学院1名,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1名,资源与环境学院1名,软件学院1名,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1名,电气工程与自动化学院1名,管理学院2名,公共管理学院1名,法学院1名,人文社会科学学院1名,外国语学院1名,厦门工艺美术学院1名,。5、请各单位于2007年4月16日之前,将“新一届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一份,经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交校科技处(怡山校区行政楼318室)。联系人:郑世珠电话:87893115附:新一届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表福州大学学术委员会办公室校科技处(代章)2007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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