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单位:
现将《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 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 评选工作的通知》(科协发组字〔2017〕55号)、福建省科协关于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中国科协 共青团中央关于开展 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推荐与 评选工作的通知》等2份通知转发给你们(见附件1、2),时间紧迫,请及时组织本单位符合条件的青年教师申报。全校推荐总数不超过2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候选人条件:
(一)中国青年科技奖候选人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献身、创新、求实、协作”的科学精神,学风正派。
2.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候选人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选人不超过45周岁(197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
中国优秀青年科技人才候选人从本届中国青年科技奖获奖者中产生,在符合中国青年科技奖评选条件的基础上,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科学精神和科学道德,在青年科技工作者中堪称榜样和楷模。
2.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工程技术方面、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高水平、创新性、突破性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所取得科技创新成果代表我国科技水平,位居世界科技前沿、领先水平;为所在学科青年拔尖人才;在国际同行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具有较强的科研领军才能和协同创新能力。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书面材料包括:
1.推荐情况报告1份,加盖公章。推荐情况报告内容包括推荐人选产生方式、专家评审意见、单位评审组专家名单以及最终确定本单位推荐人选等。专家评审意见表需要所有专家亲笔签字。
2.《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推荐表》一式6份,其中原件2份,复印件5份。有关附件材料一份(装订成册)。包括:
(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录;
(3)被他人引用的论文、专著证明材料;
(4)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5)技术应用证明材料;
(6)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
3.工作单位意见(学院事先草拟,盖校公章、校长章)内容包括候选人政治表现、廉洁自律、道德品行、《推荐书》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涉密情况出具明确审核意见。
4.保密审查证明2份(事先草拟好,盖校公章)。
5.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奖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一式1份)。
1.被推荐人的科技成果应以在国内作出的成果为主,被推荐人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2.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3.《第十五届中国青年科技推荐表》可从省科协网站下载,请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要求填写。推荐表封面的“推荐渠道”为“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科协、团省委”上所指的推荐单位为福建省科学技术协会,“推荐”栏不能填写任何内容。“推荐单位意见”栏由省科协填写,“提名专家”、“提名意见”不填写内容。
1. 请于2017年9月25日之前将上述所有5大类别电子材料发至kycchenhm@126.com。2017年9月27日之前将纸质材料交至科技处学术交流办公室东312。逾期影响公示时间后果自负。
联系人:陈慧敏 22865529
福州大学科学技术协会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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