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转发关于做好我校承担相关纵向理工类2017年到期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0-27    浏览次数:

各位老师:
 
    您们好!科技处“关于做好我校承担相关纵向理工类2017年到期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的通知”请相关项目负责人按通知要求做好项目结题工作。纸质结题材料一式一份请在11月23日(周四)前交到学院2号楼218办公室,谢谢!
                                                    院科研办
 
各有关学院、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强化我校承担的各类纵向理工类科研项目的过程管理,遵照国家及地方各类科技项目管理办法,现将我校承担的各类纵向理工类科研项目2017年到期未结题验收项目清单(具体清单点击附件1下载)发给你们,请通知相关项目负责人尽快按要求做好项目的结题验收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科研项目结题验收是科研项目过程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派专人督促项目负责人尽快按要求办理结题验收相关手续,以免影响2018年各类项目申报工作。
二、各类2017年到期科研项目的结题验收材料需经所在学院或单位审核后报校科技处,除特别说明外,均需于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结题验收相关工作。
三、科研项目按学院划分,不同类别的科研项目办理结题验收的流程和要求各不相同,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国家教育部留学回国人员科研启动基金项目结题办理手续查阅附件2。
2、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达的各类科研项目,参照福建省省科技厅科研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执行。验收材料报校科技处审查后再进行会议验收。
3、校内各类科研项目(校科技发展基金、校人才基金)结题时分别填报相应的工作总结表格(校科技发展基金填写校科技发展基金资助项目研究工作总结、校人才基金填报校基金项目研究工作总结,表格格式查阅附件3)后打印一式一份由所在单位汇总后统一报送校科技处。
4、我校承担的合作科研项目(我校作为合作单位参与外单位主持的科研项目)结题时,可将主持单位的结题验收材料报送校科技处备案作为合作项目结题的依据。
5、我校承担的校外各类重点实验室开放课题结题时,需项目下达单位提供一份项目结题证明,报送校科技处备案作为项目结题依据。
6除上述各类科研项目外,其他各类科研项目结题可遵照相关的项目管理办法或咨询校科技处。
 
校科技处联系人:周欣荣;    电话:22865525;
    办公地址:旗山校区行政北楼东315
 
附件:
校科技处

                  2017年10月27日

20171027附件1.xlsx

20171027附件2.rar

20171027附件3.rar

 

"},"user":{"isNewRecord":true,"name":"科研办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