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有关延长修业年限(离校待考,在校修习)的申请

来源:     发布日期:2008-06-30    浏览次数:

需要办理延长修业年限(离校待考,在校修习)申请的同学,将相关申请表填好,离校前交教学办换取离校待考证。申请表填见附件

院教学办

2008.6.30

附件:

1_201007102321542aLX2.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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