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结业申请(04,05,06级未毕业学生必看)

来源:     发布日期:2010-07-02    浏览次数:

接教务处相关通知,如有以下情况的同学请在7月11日前将申请交教学办,逾期不受理,06级各班长协助通知: 1。如实际取得的总学分≥毕业最低学分且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学分都已修满,但其余各类选修课有一类未修满的;又如必修课和限定选修课的学分都已获得,但实际取得的总学分<毕业最低学分0.5的;学生本人书面报告。 2. 04、05、06级学生若还有个别课程未修完但8月份参加补考后可完成学业并符合毕业、学士学位条件的,这部分学生可在7月11日前书面向学院申请结业。9月10日前学院只报送这部分学生结业证书换发毕业证书的数据。但这部分学生本人要考虑清楚,若考试未通过跨年度换发证书的话,毕业证书上的电子注册号和落款时间是不符的,可能会带来麻烦,不良后果自负。结业申请3.doc

院教学办

2010.7.2

附件:

1_201007102326314Fx3T.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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