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关于新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提醒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2-24    浏览次数:

 

 

各位教师:

现在把2010-2011第2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育需要教师配合完成的部分工作跟大家提个醒:

  1. 个人培养计划变更申请在系统里提交(流程:【审核1:学生提交变更申请审核人:研究生】【审核2:导师审核审核人:导师】(第一周内完成)

【审核3:学位点负责人审核审核人:学位点负责人】【审核4:学院领导意见审核人:学院分管领导1】(第二周内)

【审核5:研究生院意见审核人:研究生院培养办1】

  ------鉴于以往总有学生不清楚自己的培养计划,过了办理时间还要申请变更个人培养计划,请各导师在开学初务必提醒学生认真检查自己的个人培养计划,需要变动的必须在开学初一周内提交,过期后果自负。

2.任课教师授课计划的录入。(第一周内)

3.任课教师成绩录入,录入时间截止到第一周,第二周研究生处系统关闭,请及时录入, 任课教师过期录入要向研究生处提交书面报告。

4.  2009级研究生开题,研究生在系统中提交,导师审核,时间截止到第二周末。

5.3月10日下午2:30在学院6号楼309室召开学院学位会,请全体委员准时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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