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关于新学期研究生教育相关工作的提醒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2-15    浏览次数:

各位教师:

现在把2013-2014-2开学初部分工作跟大家提个醒,研究生教学需要完成以下任务:

  1. 课表已录到系统,请任课老师进系统查看,有问题请期末放假前反馈。
  2. 任课教师授课计划、教学大纲的录入时间截止到2月16日。逾期未录入的课程,不再提醒,研究生处直接列入督导简报。
  3. 任课教师成绩录入时间为考后两周内,截止到2月14日,逾期系统关闭后需录入成绩的老师,须另写申请进行补录,会被研究生处列入督导简报。

任课教师于本学期第一周星期三之前从系统中打印成绩单一式三份(签好教师姓名)、连同学生试卷(按各学院学号顺序)、空白卷一份(学位课要A、B卷)、考场情况登记表及期末考试成绩构成说明上交教学办。以便教学办汇总上交研究生处。

4.请各导师在开学初提醒学生认真检查自己的个人培养计划,课程需要变更的同学,于2月16日前在系统中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变更申请,导师于2月17日之前上系统审核,课程变更时删除几门就要增选几门,不能只删不增。过期不再办理。

                                   教学办

                                   2014.2.15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