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培养

关于新学期开学初研究生教学相关工作的提醒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8-29    浏览次数:

各位教师:

现在把2015-2016学年第1学期开学初部分工作跟大家提个醒,研究生教学需要完成以下任务:

  1. 课表已录到系统,请任课老师进系统查看,有问题请8月30日前反馈,开学后不能再改动。
  2. 任课教师授课计划、教学大纲的录入时间截止到8月31日。9月2日各学位点负责老师要上系统审核,请各位老师准时录入,逾期未录入的课程,会被研究生处列入督导简报。
  3. 任课教师成绩录入时间为考后两周内,截止到8月31日,逾期系统关闭后需录入成绩的老师,须另写申请向校研究生处申请补录。

任课教师于本学期第一周星期三(9月2日)之前从系统中打印上学期课程成绩单一式三份(签好教师姓名)、连同学生试卷(按各学院学号顺序)、空白卷一份(学位课要A、B卷)、考场情况登记表及期末考试成绩构成说明上交教学办。教学办第一周周五汇总上交研究生处。

4.请各导师在开学初提醒学生认真检查自己的个人培养计划,课程需要变更的同学,于8月31日前在系统中提交个人培养计划变更申请,导师于9月2日之前上系统审核,课程变更时删除几门就要增选几门,不能只删不增。过期不再办理。

                                   教学办

                                   2015.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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