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转关于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大先锋团队和优秀共产党员等推荐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4-13    浏览次数:

福大委组〔2011〕7号

各二级党组织:

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是实施 “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在纪念建党90周年之际,开展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活动,展示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展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丰硕成果,对于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定信念、弘扬正气、振奋精神;对于总结近年来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经验,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对于激励广大党员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大干“十二五”开局之年、创业型东南强校第二阶段建设开局之年,推动学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央、省委将在今年“七一”前夕表彰一批全国、全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校党委决定,在纪念建党90周年之际,表彰先进基层党组织20个、优秀共产党员20人、优秀党务工作者6人、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6人,命名“福大先锋团队”10个,同时为在学生中树立学习先进的榜样,决定在毕业班中表彰10个先进班级党支部、10名优秀毕业生党员。同时将向省委教育工委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5个、优秀共产党员5人、优秀党务工作者5人、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5人。省委教育工委、校党委表彰不重复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表彰对象的重点和基本条件

这次表彰的对象应是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校园和谐、服务师生群众中创造优秀业绩、作出突出贡献、得到党员群众公认的先进模范。重点是近年来特别是在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学校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

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条件是: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五个好”的基本要求。领导班子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认真履行《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的主要职责,积极贯彻创业型大学办学理念,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党员队伍好,素质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工作机制好,积极建设学习型党支部,落实目标管理,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推动科学发展有力,各项工作成绩显著;群众反映好,知民情、解民忧、化民怨、暖民心,党群干群关系密切,得到党员和群众的拥护。切实在推进创业型东南强校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中发挥积极的作用。基层党组织成立应在两年以上。

“福大先锋团队”的基本条件是:立足本职岗位,加强团队建设,崇尚团队协作,倡导团队攻关,为海西建设人才培养、科技创新、文化繁荣、社会服务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创出一流业绩,服务海西的贡献度和显示度高的团队。原则上从“福大先锋团队创建示范点”中推荐。紧扣海西建设与学校发展,具有崇高的团队使命、清晰的团队愿景及近期奋斗目标,特色鲜明;团队核心坚强有力,共产党员积极参与团队建设努力成为团队核心,始终以积极进取精神状态,引领团队成长,并在攻艰克难中起到战斗堡垒作用。解放思想,以开放的姿态吸引各类人才参加团队工作,拆除学校和社会之间、校内各学院各系科各专业各部门之间、教学与科研之间、教师与学生之间、党内外之间的界墙,广泛吸收有志教师、学生乃至社会专业人士自愿参与。立足本职,促进团队成员发挥专业特长,最大限度提高对团队贡献度,加强协调配合,推进团队迅速成长。

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熟练掌握本职岗位所需的知识和技能,积极贯彻创业型大学办学理念,勇于开拓创新,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诚心诚意为人民谋利益,在平时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法律法规,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其事迹突出,在全校本系统本行业有一定影响或在本单位有较大影响,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是:刻苦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党的建设理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热爱和熟悉党务工作,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党务工作的方法和途径,贯彻落实创业型大学办学理念,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高。

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主要条件是: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创业型大学办学理念,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思想政治工作,认真学习、钻研思想政治工作业务知识,继承与创新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统一,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坚持原则,为人师表,具有较高的道德修养和良好的文明行为规范,做师德的表率;关心、爱护师生,做师生的知心朋友,热心为师生办好事、实事,在师生中享有较高威信。

先进毕业生班级党支部的主要条件是:出色地完成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基本任务,模范践行“五个好”的基本要求。支委班子好,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认真履行职责,成为引领大学生刻苦学习、团结进步、健康成长的班级核心。党员队伍好,素质优良,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充分发挥骨干带头作用,学生党员参与校院学生组织、新生班级、学生社团、创新创业团队建设的比例高,成为骨干的比例高。工作机制好,积极建设学习型党支部,落实目标管理,开展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各项制度完善,工作运行规范;工作业绩好,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各项工作成绩显著,尤其是班风学风优良,班级同学按时毕业率达、及时就业率、考(保)研录取率高或有显著进步。同学反映好,能经常听取学生党员和普通学生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帮扶困难同学有成效,群众测评满意率高。本次被推荐的先进毕业生班级党支部应是成立达一年以上。

优秀毕业生党员的主要条件是: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五带头”的基本要求,应是“福大先锋·学生党员示范岗”起到突出示范作用的毕业生党员。带头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自觉坚定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力强,是政治理论、本职业务的学习标兵。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埋头苦干、开拓创新、无私奉献,主动承担社会工作,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是勇于实践、创新创业的模范。带头帮扶“四困”同学、服务同学考研就业,积极帮助解决实际困难;自觉增强服务意识,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同学满意度高。带头遵纪守法,党员意识和党性组织观念强,能自觉遵守党的纪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积极维护校纪院规,是诚信考试、诚信学术的模范。带头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积极参加党员志愿者活动,弘扬正气,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积极带动优良班风、学风形成;在毕业生文明离校、奉献在母校活动中起到率先垂范作用,成为文明校园建设的标杆。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应向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一线倾斜。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应向基层从事党务工作的同志倾斜。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推荐对象包括:宣传部、学生工作部、团委干部,学院党委、党总支、党支部正副书记,思想政治辅导员,学生导师、班主任。要注意推荐近年来,在创先争优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共产党员、党务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者,尤其是注重推荐在推进创业型东南强校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校级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作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推荐对象。处级党员领导干部事迹十分突出的可以推荐,但数量要从严掌握。

二、推荐的办法和要求

各基层党组织在推荐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认真把关。评选工作要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党建三级考评和党支部工作立项活动,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开展推荐工作,由各党支部组织党员推荐,二级党组织集中讨论,再征求支部和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最后由二级党组织研究决定推荐对象,并通过一定形式公示3天。各单位要对确定的推荐对象认真考察,务求每个推荐对象都能经得起检验。所推荐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注意岗位分布,使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注重工作实绩和师生公认。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的人选不交叉。推荐优秀共产党员首先应在民主评议活动评为优秀。近十年曾受过省委及以上表彰,近三次受过省委教育工委、校党委表彰的,这次原则上不再推荐同级表彰。

各二级党组织一般推荐1个先进基层党组织、1至3名优秀个人,较大单位可推荐2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各学院另可推荐1个先进毕业生班级党支部、1名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工作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单位要加强对评选工作的领导,认真做好推荐审查工作,宁缺勿滥。

各二级党组织应提交推荐对象相应推荐(审批)表(其中主要事迹500字左右)、先进事迹材料(以通讯稿形式,2000字)。推荐省委、省委教育工委表彰对象应于4月12日前1式3份将相应的推荐(审批)表、先进事迹材料报送校党委组织部。推荐校党委表彰对象还应填报汇总排序表,并将相关材料于5月1日前1式3份报送校党委组织部。相关电子文件同时发至校组电子信箱(zzb@fzu.edu.cn)。优秀个人应另附五寸个人工作彩照1张。组织部汇总后组织评议组进行评议,报校党委审批,在“七一”前夕进行表彰。要在7月3日前将本单位开展党内表彰情况书面报校组(电子文档发至校组电子信箱)。

各级党组织要以纪念建党90周年和表彰先进为契机,在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中深入持续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把这项活动与贯彻落实“十二五”规划,推进中心工作,与建设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与开展“三级考评”、党建理论研究、党支部工作立项、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有机结合起来。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创业型东南强校建设,努力形成比先进、学先进、赶先进的良好氛围,把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改革发展事业继续推向前进。

 

附件:

1、福建省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2、福建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3、福州大学先进基层党组织、福大先锋团队、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推荐和审批表

4、福州大学先进毕业生班级党支部、优秀毕业生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5、福州大学“两先三优”推荐、毕业班推荐汇总及审批表

 

                 ;                  中共福州大学委员会

                 ;                 二○一一年四月七日

主题词:党的建设  表彰  推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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