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关于申请科研及研究生教育用房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1-06-23    浏览次数:

各系、各单位:

为了有效公平地推进学院科研及研究生教育用房(以下简称用房)的分配与使用,本着合理布局服务于科研及研究生教育、促进团队建设等目的,根据《学院科研及研究生教育用房使用和管理条例》精神,学院拟对用房实行统一管理,按照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实行自愿申请,全院协调的办法分配用房。所有用房(包括已经在用的科研团队用房以及已分配的教授、副教授用房)都必须提出申请,与学院签订使用合同后才能使用。

请需要申请用房的各单位及个人,根据《学院科研及研究生教育用房使用和管理条例》(附件1)有关规定,填写用房申请表(附件2),于2011年7月2日之前将纸质的申请表交学院办公室孙建华老师处,逾期不予受理。

 

                              福州大学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

                                          2011年6月23日

附件:

科研及研究生教育用房使用和管理条例及申请表.doc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