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转关于检查落实2011届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工作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2-02-14    浏览次数:

各学院党委、党总支:
做好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接工作,是加强党员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重要措施,是增强党员的党性和组织观念,加强党员教育和管理的一项经常性工作。严格严肃落实党员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制度是杜绝毕业生党员“口袋党员”现象的重要措施。根据上学期2011届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的抽查情况和申请重开介绍信者出现的问题,现就加强2011届毕业生党员集体转移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①各学院党委(总支)要严格督促2011届毕业生辅导员在3月4日前如实填报《2011届毕业生党员集体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情况报告(请点击下载)》;
②2011届毕业生辅导员要对3月4日前无回执的党员填写《2011届毕业生党员质量调查信(请点击下载)》及信封,交由校组统一邮寄。《调查信》要填写清楚无回执党员“姓名(以兰色标示,共三处)”和“现工作(学习、生活)单位(见调查信台头,以兰色标示处)”;信封要写清“邮编”、“通信地址”及“       单位负责人”。
③凡回执加盖“党支部公章”的,毕业生辅导员应通知该党员马上到该党支部的上级“基层党委”报到,并将加盖有“基层党委公章”的回执寄回(或传真回)学校。
④凡传真的回执,毕业生辅导员须加以复印,并将复印件交校组贴回执,以便能进行永久存档。
⑤请各学院2011届毕业生辅导员按下述时间到校组粘贴2011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回执,并同时交《2011届毕业生党员集体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情况报告》、未回执者的《福州大学2011届毕业生党员质量调查信》及信封。
3月5日08:30:继教学院、机械学院、阳光学院
3月5日14:30:数计学院、土木学院、环资学院
3月6日08:30:物信学院、管理学院、生工学院
3月6日14:30:材料学院、法学院、建筑学院
3月7日08:30:化学化工学院、外语学院、公管学院
3月7日14:30:八方学院、电气学院、人文学院、至诚学院
⑥非集体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的2011届毕业生党员的回执检查工作另行安排,届时学院党委(总支)秘书须提供介绍信存根及回执联。介绍信存根及回执联是永久存档材料,各二级党组织要妥善管理。
⑦毕业生党员转出组织关系介绍信回执率是各学院学生党建质效评价的一项重点指标,也是对学院党建考评的重要内容。
 
 
 福州大学党委组织部
2012年2月13日 
上一篇
下一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