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建工作

转关于组织教师参加“公派出国留学预备人员英语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4-16    浏览次数:

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福建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2015年7月-12月将举办“公派出国留学预备人员英语培训班”,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主要面对近年拟通过教育部基金委的高访项目、高水平研究项目和地方合作外访项目的英语成绩未达标的高校教师和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以及其他需要培训的教师均可参加。
二、培训师资
由教育部指定的全国十一家外语培训部之一的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部选派资深专家,以及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专业骨干教师承担培训教学任务。
三、培训时间、地点
第一阶段(前期培训阶段):2015年7-8月(暑假)集中培训3周,共120学时。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部出国培训部教师承担教学。培训地点: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第二阶段(周末培训阶段):2015年9-12月,为期15周的周末培训,共200学时。由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教师承担教学。培训地点: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
第三阶段(考前培训阶段):2015年12月,考前培训40学时,将组织参训学员前往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教育部出国留学培训部报到,参加考前集中培训。
四、培训考试
1、入学测试:凡是报名参加培训的学员,均需通过由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和福建师范大学外国语学院组织的入学测试,达标后方能编入正式参训名单。入学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将另行通知。详见福建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gpzx.fjnu.edu.cn
2、全国统考:凡参加培训,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课时,参加教育部出国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组织的英语统考且成绩合格者,将获得教育部出国留学统考合格证书。
五、培训费用
正式参训学员每人培训费6500元,不含教材费、食宿费、交通费。免收报名费、入学测试费。
特别提示:由于凭国家教育部考试中心签发的合格证书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或福建省教育厅各类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有效期均为2年,过期成绩无效,学校也将不予报销培训费用,请各位老师根据自己出国留学的进度安排,合理选择是否报名参培。
请各学院、各单位汇总报名参培老师提交的《培训班报名表》(见附件),“推荐意见栏”由领导签字、学院盖章后,于2015年5月25日前提交校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到:rscwhs@fzu.edu.cn,文件命名格式:“xx学院+英语培训班报名表”。
                                  人事处
                              2015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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