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行制度
1、福州大学网络信息安全与计算机技术实验教学中心为学校正式批准的实验教学单位,实行校、院两级管理。主任和副主任由学校聘任。学校设备管理处与教务处负责业务管理,对实验室的建设和管理进行宏观指导、经费计划和管理等;数学与计算机科学(软件)学院负责行政管理,进行教学计划执行、中心人事管理和实验教学指导、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实验教学中心作为独立部门完成自身建设与发展,实施各类实验、教学研究与师资队伍建设规划。
2、中心实行主任负责制。主任全面负责中心的实验教学管理、教学资源与人力资源的配置以及中心发展规划的制定等,并参与教学与科学研究。中心设常务副主任1名、副主任3名,协助主任进行日常管理工作,具体负责教学计划安排、落实和检查,以及教学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教师考勤和其他日常事务等。中心办公室负责协调、调配及中心环境及安全等事务。
3、中心成立了计算机基础、偏硬件类实验和偏软件类实验3个实验教学团队,按照《学院教学团队建设和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教学团队负责相关实验课程建设,包括实验教学大纲和实验指导书的修订和完善,审核实验项目,整合实验课程,完善实验教学体系,申报教学改革项目,开展实验教学研究与改革等。中心成立了实验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会主任由中心主任担任,成员由数学与计算机科学(软件)学院院领导以及学院各系的系主任等组成。各委员有对中心教学工作和教学改革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与建议的权力和责任。通过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工作,健全中心教学管理体制,完善教学管理职能,改进教学管理设施,指导提高教学质量,使中心的教学管理工作上水平。
4、为了提高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加强我校本科基础教学实验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保证实验教学的正常运行,学校制定了《福州大学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与管理办法》、《福州大学本科基础教学实验中心管理(暂行)办法》。
5、中心制定了《数学与计算机(软件)学院实验教学中心考核聘任办法》,明确实验技术人员的职责。实验骨干教师是中心实验教学的具体组织者和承担者,并负责所分管实验室的设备维护和安全卫生工作;实验室管理人员由中心统一管理、统一调配使用,实施A、B双岗位制度,采用“弹性坐班制”,负责实验室仪器设备维护及日常管理。
6、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定了仪器设备管理制度:《福州大学仪器设备管理办法》、《福州大学科研、实验仪器设备实施校内政府采购的管理暂行办法》、《福州大学仪器设备维修管理实施细则》、《福州大学仪器设备报废及处置办法》、《福州大学仪器设备档案管理办法》、《福州 大学材料、低值品、易耗品管理办法》、《中心设备管理制度》、《中心仪器设备借用制度》,通过这些制度,对设备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强调开放,强调服务意识。 设备做到建档,定点、定人、定期检查,避免财产损失,确保实验设备的正常运行。
7、为鼓励和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验教学、科研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提高实验教学水平,最大限度地发挥实验教学资源的效益,保证开放实验规范有序并取得成效,学校和实验教学中心制定了《福州大学教学实验室开放管理办法》、《中心实验室开放管理制度》、《中心开放管理办法》。
8、为了保证实验操作、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强调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感,学校和中心制定了《福州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中心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中心实验室保密制度》、《中心实验室值班人员守则》、《中心学生上机守则》。并且中心安装了门禁、自动报警监控、消防设施等现代化智能设备,大楼24小时配备保安人员,以确保实验大楼的安全。实验室内配备的安全设施,每学期开学初由实验技术人员逐一检查。每年新生的第一堂实验课,都有专门安排一个学时以上的实验室安全教育。
9、随着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研究生参与实验教学的人数将不断增加。为培养学生良好的科学素养,提高学生的实验动手能力,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不断提高实验教学质量 ,中心制定了《实验中心研究生实验辅导的管理规定》,建立了聘请学生参与实验室管理的制度, 每个实验室都按照该制度遴选了研究生、高年级本科生参与实验室的管理和实验室开放服务,学院以勤工助学方式对学生参与实验室管理进行支持。
10、学校、学院制定了一系列实践教学的制度措施: 《福州大学本科生实验教学工作管理办法》、《福州大学实验教学大纲编写参考格式》、《福州大学综合性、设计性实验管理办法》、《福州大学本科生校外实习基地建设管理办法》、《福州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SRTP)实施细则》、《福州大学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学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实践环节,完善实践教学体系的有关措施》,确保实实践教学顺利运行,做到所有实验课程都有完整规范的教学大纲,明确要求和评价标准。学校和学院还专门设立了二级督导组,由在职教师和离退休教师组成的教学 质量检查和评估督导组,现场检查,不定期听课,随机对实验教学进行检查和督导,对保证和提高实验教学质量起到有效的促进作用。
为了确保实验仪器设备配置符合教学要求,适应科技、工程和社会应用实践的变化和发展,满足人才培养需求,每年学校按实验教学中心设备的总价格的 3%划拨实验设备费,用于设备的日常更新,重大维修改造项目由学校设专项、拨专款解决。另外学校每年给予实验教学中心30万元左右的维修、维护、实验材料经费。
建设单位:网络信息安全与计算机技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福州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