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国庆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精神,为保证我校国庆期间实验室的安全,请各学院、各有关单位落实安全检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1.各单位必须落实好实验室安全责任人,确保每台(套)设备和每个实验室的安全都有专人负责。 2.各实验室检查用电、用水、防火、防盗、防爆情况,并重点检查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动物病原微生物及高压容器使用保管安全,严防易燃易爆、剧毒及放射性等危险品流入社会。 放假期间仍在使用实验室的老师及学生尤其要注意安全防范工作。
请各学院及有关单位进行自查并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特此通知。
实验室建设与设备管理处
201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