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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2-24   作者:系统管理员    点击:

各教学实验室、各科研实验室:

为切实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工作,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保障学院教学、科研实验活动的正常开展,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春季学期开学初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拟定于20232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展全院全面的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盯紧安全薄弱环节,强化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维护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本次的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将依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2)》,对本单位实验室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发现隐患问题要求在实验室安全管理系统(即EHS系统)逐一登记并及时整改,实现问题排查、登记、整改、复查的“闭环管理”。重点加强以下几个方面检查:

1、全面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建设,根据本实验室负责人调整情况及时更新落实安全责任人,明确各级安全责任;

2、完善实验室分级分类和危险源管控分级分类管理体系,对易燃、易爆、加热设备和实验室特种设备进行重点检查;

3、强化实验室安全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实验室安全的使用特点对通风系统、仪器设备线路、噪声控制和用电设备安全等基础设施开展排查,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要着手进行工程改造,特别是部分实验室重的实验室烟感报警器、灭火器等消防设施未按要求配备,无法发挥作用,应及时整改,以保障实验室安全;

4、加强学生实验教学安全教育、科研实验操作规范培训和日常安全教育,对新进实验室人员做好岗前培训,提升师生的实验室安全与应急能力。

附件:

计算机与大数据学院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

分管领导陈羽中

组 长:陈羽中、谢伙生、陈浩

成 员:叶福玲、傅明建、陆泽萍、刘莞玲、潘峰

建设单位:网络信息安全与计算机技术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福州大学)